大礼包一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遂人才〔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根据《通知》要求,围绕“5+2+1”现代产业体系,面向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落实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

 二、按高技能人才技能等级(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300元/月、500元/月、800元/月的岗位津贴。

三、高技能人才津贴申报以企业为单位,需提供当年高技能人才银行工资流水。按实际在岗月份放发津贴,不满整月的按在岗天数折算。

    四、以上资金由同级财政兑现,扩权县自行承担,市级财政分别按25%、40%的比例对区、市直园区进行补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党群工作部、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社事局)应在次年1月底前报送上年资金补助报告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礼包二

   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遂人社发【2020】5号)文件,学生获得高级技工证书后可申请3000元/人的高技能人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