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李洪梅 冯薇 摄影报道)4月18日上午,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规专场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后文简称《条例》)郑重“露面”。

这是自1991年《四川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出台以来,时隔33年后,我省首次重新制定职业教育地方法规。

《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赋予职业教育新的定位和使命。

面对职业教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出台《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发展职业教育重大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所需。

 

 

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条例》保障坚持“三个体现”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黄勇介绍《条例》制定相关情况。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黄勇介绍《条例》制定相关情况。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明确了职业教育立法定位,一是通过立法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二是通过立法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大力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增效,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在立法过程中,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明确要求《条例》内容需要体现: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原则性规定结合四川实际细化落实,解决操作性;二是将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经验成果上升为法律规范,彰显四川特色;三是聚焦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办学条件保障、师资培养培训、产教融合激励等关键问题,给出四川答案。

下一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将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确保条例规定落地见效。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条例》将我省职教成果上升为地方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主要内容。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对《条例》主要内容做介绍。《条例》聚焦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热点、难点,将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总结提炼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共8章74条,包括总则、职业教育的实施、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职业教育的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这些内容尤被关注——

在“职业教育的实施”一章,《条例》明确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明确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研究生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明确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融通互认,支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对优秀选手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等,通过强化体系建设推动职业教育纵深发展。

在“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一章,《条例》明确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办学质量要求和强化实践教学、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和创新创业支持体系、建立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按规定破格录取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和劳动模范、建立全省统一的职业教育招生平台,规定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禁止性行为等措施,有力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

在“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一章,《条例》明确将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内容,支持面向产业聚集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建设区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产教融合平台,明确校企合作的原则和形式等,鼓励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中国特色学徒制,建立全省统一的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支持校企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校企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在四川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

在“职业教育的保障”一章,《条例》明确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方式所得收入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可按照不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提取资金作为绩效工资来源;明确扶持“四区”(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及盆周山区)职业教育的发展,注重对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支持;明确企业应当按照不少于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提取职业教育培训经费,全方位、多角度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推动全省职业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条例》贯彻实施部署“三项安排”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静介绍《条例》贯彻实施的安排意见。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静介绍《条例》贯彻实施的安排意见。教育厅将从加强学习宣传、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监管等方面,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全省职业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拟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将《条例》学习宣传纳入我省职业教育重点工作,作为教育宣传工作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学习宣传。通过“职教活动周”“法律进校园”等活动,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编印《条例》释义、开辟专栏解读、举办专家讲座和知识竞赛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梳理政策文件,完善政策措施。对照《条例》,全面梳理以往政策文件,对不符合、不适应的内容,及时清理、修改完善。落实《条例》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建立健全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督导监管,推动落地见效。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加强督导、检查、考核、通报、追责等监管,推动职业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条件达标、治理能力提高,加大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禁止行为的督查督办,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推动我省《条例》落地见效。

 

四川职业教育全面发力

《条例》成为新的契机

新闻发布会还就《条例》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答记者问。

《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对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比照相应的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我省在这些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以及如何推进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 牟方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牟方林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人社厅积极创新、主动作为,于近年先后出台多个文件,努力提升高技能人才地位待遇。如明确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大学生士兵征集、国有企业职称评定和职位晋升时,可按规定对应享受大学专科、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明确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轮岗锻炼、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分别比照本单位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比照本单位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或根据实际确定,但是不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

下一步,人社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会同省级相关单位,依据《条例》规定,持续优化完善政策体系,督促地方和用人单位抓好落实,依法保障和提高技能人才地位、待遇。

 

 

 

《条例》提到“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推动毗邻地区职业教育协同发展”,请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提出以来,在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方面,四川已经取得了哪些成效?目前还有哪些不足?下一步该如何推动毗邻地区职业教育协作发展?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石静:

 

 

近年来,两地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组建成渝职业教育协同发展联盟,吸纳成员168个(职业学校126所、企业42家)。共建“一院三中心”,即协同发展研究院、人才培养中心、产学研合作中心、职业培训中心,下设若干分联盟。38所优质职业学校双牵头,共建多主体、跨区域、深度合作的产教联盟。连续3年共同举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活动周、“川渝杯”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宣传展示活动,两地学校的沟通交流更加顺畅,两地老师的教学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两地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技术技能也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四川在学校内涵建设、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的技术技能等方面都有非常大的提高,职业学校、老师和学生对于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认识更加深入,对于职业教育要服务产业发展的认知进一步深化。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两地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共享机制还不健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社会上在“矮化”“窄化”职业教育的现象依然存在,与国家经济第四增长极的发展要求还有差距。

下一步,教育厅将以实施《条例》为契机,切实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高质量协同发展。一是聚焦两地产业结构布局和转型升级重大需求,创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路径、模式和载体,共同打造一批技术服务平台、技术创新中心和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面向两地的重点产业,共同打造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教师团队、虚仿基地以及实践项目,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三是充分利用职业教育活动周、“川渝杯”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平台,宣传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展示两地职业教育取得的重大成就,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条例》提出“支持面向产业聚集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建设区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产教融合平台。”请问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构建共同体这一形式?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石静: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新阶段职业教育改革,特别是产教融合的创新载体。共同体受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由龙头企业、高水平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共同牵头,行业组织、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组建。目的是针对性联合开展产教布局优化、急需人才培养、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全链条提升核心竞争力。

目前,对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我省是按照摸需求→建机制→做方案→抓落实的推进思路,启动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建设工作,对接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行动和天府粮仓建设任务,优先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现代农业等七个重点领域首批布局成立了45个行业的产教融合共同体。

下一步,我省将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有计划继续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以及休闲康养、文化旅游、数字乡村等领域部署建设一批共同体,在共同体内推进政校行企共建现场工程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一体化培养现场工程师,共建技术创新中心,支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效益提升等,共聚产教资源,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内培训和继续教育,为行业持续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

 

 

 

《四川职业教育条例》新闻发布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晓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