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遂宁印发14项举措,进一步激发全市大学生应征入伍热情。

 

此次举措主要分为“积极引导大学生应征入伍”“营造大学生踊跃参军浓厚氛围”和“加强组织领导”三大板块,提出了激励我市高校毕业生和高级技工人才应征入伍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4条措施具体如下:

1.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

2.鼓励高校毕业年级学生上半年应征入伍。

3.鼓励技工院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4.给予入学复学支持。

5.做好退役军士工作安排。

6.加大公务员定向考录力度。

7.落实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

8.鼓励新入职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

9.加强征兵宣传教育。

10.加强军人军属权益保障。

11.加强对基层征兵工作的财政支持。

12.健全征兵常态运行机制。

13.凝聚形成征兵工作合力。

14.强化征兵工作督导考评。

 

其中,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统一按照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低于2万元,在校生不低于1万元,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生不低于1.6万元,在校生不低于60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对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比照本科、大专学历落实有关入伍待遇,同等享受优先定兵、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等优待政策。

 

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并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士,根据需要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到基层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全市新任乡镇(街道)武装部部长,注重从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军人中选拔。

 

对服役5年及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包括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定向考录计划。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职位。在组织开展选调生考录工作时,参军入伍经历可作为报考条件之一,优先考虑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优秀大学生,年龄可相应放宽2岁。